臺南市七股區三股國民小學 106 學年度長期代理教師甄選簡章
(一次公告分次招考) (106.7.31)
一、教師法、教育人員任用條例、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甄選作業要點、中小學兼任代
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等有關規定。
二、臺南市教育局資訊中心 106年 7月 26 日教育局公告編號第 108744 號辦理。
類別 |
代理職缺 |
正取 名額 |
備取 名額 |
聘期 |
備註 |
一般類科 代理教師 |
國教署補助「合理教師員額編制計畫」編制外 代理教師 |
1 |
2 |
106年 8月 30 日起至 107 年 7 月 1 日止(實際期間以市府核定為準。) |
擔任五年級級任老師。 |
第 1次招考公告時間 |
106年 7月 31 日(星期一)至 8 月 7 日(星期一)下午 4 時 |
第 2次招考公告時間 |
106年 8月 9 日(星期三)至 8 月 10 日(星期四)下午 4 時 |
第 3次招考公告時間 |
106年 8月 12 日(星期六)至 8 月 14 日(星期一)下午 4 時 |
三、簡章表件:上開網站下載使用(簡章、報名表、切結書、委託書等)。
第 1次招考報名日期 |
106年 7月 31 日(星期一)至 8 月 7 日(星期一)下午 4時 |
第 2次招考報名日期 |
106年 8月 9 日(星期三)至 8月 10 日(星期四)下午 4 時 |
第 3次招考報名日期 |
106年 8月 12 日(星期六)至 8 月 14 日(星期一)下午 4 時 |
第 1次報名資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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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次報名資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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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次報名資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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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次招考甄選日期 |
106年 8月 8 日(星期二)上午 9 時起 (請於上午 8時 45分前至教導處教務組報到) |
第 2次招考甄選日期 |
106年 8月 11 日(星期五)上午 9 時起 (請於上午 8時 45分前至教導處教務組報到) |
第 3次招考甄選日期 |
106年 8月 15 日(星期二)上午 9 時起 (請於上午 8時 45分前至教導處教務組報到) |
第 1次甄選結果公告 |
106年 8月 8 日(星期二) 下午 4 時前 |
第 2次甄選結果公告 |
106年 8月 11 日(星期五)下午 4 時前 |
第 3次甄選結果公告 |
106年 8月 15 日(星期二)下午 4 時前 |
(一)成績複查時間:
第 1次招考成績複查 |
106年 8月 9 日(星期三) 上午12時00分前 |
第 2次招考成績複查 |
106年 8月 14 日(星期一)上午12時00分前 |
第 3次招考成績複查 |
106年 8月 16 日(星期三)上午12時00分前 |
(二)凡欲申請複查成績者,請本人或委託人(需攜帶委託書)親自於上述時間,至本校教導處申請;【申請複查考試成績,不得要求提供參考答案、調閱或複印試卷,亦不得要求告知試教委員及口試委員之姓名或其他有關資料】。
一、如遇天然災害或不可抗力之因素,而致上述日期需作變更,悉於本校網站(https://www.sgps.tn.edu.tw/)公告。
二、應考人之基本條件、報名資格,如於聘任後發現偽造不實者,應予解聘,尚未聘任者,註銷錄取資格,如涉及刑責,應由應考人自行負責。
三、錄取人員應繳交公立醫院體格檢查表(含胸部 X 光檢查合格證明),不合格者取消錄取資格,不得異議。
四、錄取聘任之代理教師於受聘期間,應享之權利與義務,則依教育部訂定發布之「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 7 條、第 8 條暨「臺南市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補充規定」等相關規定辦理。
五、申訴專線電話: 06-7880744-12 (教導處)
六、身心障礙應考人考試之適當服務措施: 06-7880744-12 (教導處)
七、考試相關事項: 06-7880744-12 (教導處)
拾、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