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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學務組 - 教導處 | 2017-04-20 | 點閱數: 367

一、依據 106 年臺南市建立優質之緊急醫療救護體系計畫辦理。
二、每班學員限收 90 名,各機關(單位)報訓名額上限 3 名,以設有 AED 及 AED 販售商之所屬教學種子人員優先參訓,另依線上先後報名順序至額滿為止。
三、報名日期:即日起至額滿為止,報名方式採網路線上報名,報名網址及操作步驟如附件所示。
四、本課程需全程參與,含考試及評核,參加學員學科及術科合格分數: 70 分,未達 70 分者予以補考機會 1 次,測試合格者由本局核發合格證照。
五、參訓學員資格:須已具 CPR 基礎合格證照並請學前先複習心肺復甦術+AED (含嬰幼兒)、哈姆立克法(含嬰幼兒)、復甦姿勢等急救知識及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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