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霜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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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務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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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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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閱數:
1561
主旨:函轉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防制校園霸凌宣導推動事項」案,請學校宣導運用,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0 年 10 月 7 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100126915 號函辦理。
二、旨案推動事項如下:
(二)教育部製作反霸凌偶動畫《記得.還有我》更新於防制校園霸凌網站,各學校可融入課程教學彈性運用。
(三)教育部防制校園霸凌專區網站已完成改版更新,並增加手機版操作介面,提供更完整多元防制校園霸凌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