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10 年 5 月 26 日
發文字號:南市教安(二)字第 1100669006 號
主旨:有關不肖業者以不實文宣廣告代辦學生保險理賠及索取學
生個人資料事宜,請協助宣導防範,併請轉知所屬附設幼
兒園,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0 年 5 月 25 日臺教國署學字
第 1100058061 號函辦理。
二、邇來接獲有關不肖業者以不實文宣廣告招攬身心障礙學生
或佯稱其家長委託代辦保險業者申請學生保險理賠,除要
求相關代辦費用外,並向學校索取學生個人基本資料等情
事,請加強宣導如有前揭等情事,請逕洽教育部國民及學
前教育署委託 109 、 110 學年度辦理本保險之保險公司(國泰
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查證,或撥打免付費電話: 0800-
036-567 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