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資料請於 109 年 3 月 10 日前,提送學生戶籍所在地區公所彙轉本府。 二、申請作業須知及表件,請至「臺南市政府民族事務委員會」─「申辦業務」─「原住民」下載。 三、獎助學金申請表中「就讀學校」及「就讀年級」請填寫 108 學年度第 1 學期所就讀學校及年級。 四、業務承辦人:約用人員 曾瀚逵 ;聯絡電話: 06-2991111 轉 82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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