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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佳函 - 學務組 | 2019-11-18 | 點閱數: 145
  • 依據教育部1081115日臺教資()字第1080166450號函及本局108520日第141247號公告(諒達)賡續辦理。

  • 旨揭競賽相關內容如下:

()參加對象:國小高年級組(國小五、六年級學生)、國中組(國中一至三年級學生)

()實作競賽型式:分為實踐行動組、實體作品組。

()審查方式:由本部籌組審查小組進行評選,分為初審及複審兩階段,初審由各參賽組別依競賽型式各篩選10組進入複審,各取前3名頒發績優獎狀及獎金,以及佳作3名和入選數名頒發獎狀。

 五本案聯絡窗口:中華民國環境教育學會楊雅文小姐,電話:07-3504455,電子信箱:amy2684268@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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