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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佳函 - 幼兒園 | 2019-09-02 | 點閱數: 208

1.依據本市年度計畫辦理。
2.本年度書法類各組前三名應參加 108 年 10 月 25 日於永康國小禮堂舉行之現場書寫,書寫完之作品(非初賽之作品)由承辦單位送件參加全國決賽。
3.報名時間及地點等比賽內容請詳參實施計畫,以維護參賽者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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