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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陳昭河 - 教導處 | 2017-12-13 | 點閱數: 291
主旨:函轉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修正發布「科學工業園區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雙語部或雙語學校學生入學辦法」第 3 條,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06 年 12 月 4 日臺教授國部字第 1060103248E 號函辦理。
二、檢附「發布令影本」、「科學工業園區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雙語部或雙語學校學生入學辦法第三條修正條文」各乙份(如附件)。
正本:臺南市政府所屬各級學校
副本:本局課程發展科 2017-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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